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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硕控股有限公司建议按记录日期每持有一股现有股份获发两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发行最多160,000,000股供股股份,认购价为每股0.110港元,预计筹集所得款项总额约17.6百万港元,净额约16.4百万港元。供股须待特别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联交所批准股份上市、章程文件登记及股东不可撤销承诺履行等条件达成后方可实施。
供股以非包销方式进行,无最低集资金额。未获认购的供股股份及除外股东未售出股份将由配售代理新确证券有限公司按尽力基准向独立承配人配售,若有溢价,净收益将按比例分配给不采取行动股东及除外股东。陈少忠先生已承诺全额认购其应得供股股份,并承诺在供股成为无条件前不转让所持权益。
供股基准为2供1,理论摊薄效应约为17.12%,低于GEM上市规则规定的25%上限。独立财务顾问珑盛资本认为供股条款属一般商业条款,对独立股东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建议投票赞成相关决议。
特别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11月10日上午十一时正举行,股东须于11月8日上午十一时正前递交代表委任表格。股份将于2025年11月12日起按除权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预计于11月25日至12月2日买卖。供股完成后,公司已发行股份将增至最多240,000,000股。